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收費標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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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eishen
2020-09-11T07:37:01+08:00
收費標準
健保
總費用 = 掛號費 + 基本部份負擔 + 藥品部份負擔(不含自費藥物費用)
掛號費:150元
掛號費100元:65歲以上民眾
免收掛號費:精神科重大傷病卡、身心障礙手冊、福保
基本部份負擔:50元
免收基本部份負擔:精神科重大傷病卡、福保、榮民
藥品部份負擔:0~200元
每超過100元,自付20元;超過200元,自付40元;以此類推,自付上限200元
自費門診
掛號費:500元
健保不給付醫療品項:如營養保健食品、藥品仿單核准適應症外的使用等
藥費:依定價計算
治療費:比照健保訂定各項治療費用
若有收費相關問題,歡迎洽詢櫃檯人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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